“同一健康”视角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立法优化
◇徐海波 张凡
公共卫生法治是促进公众健康与推动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保障。新冠疫情的发生与防控致使公共卫生法治的重要性进一步彰显。当然,在新冠疫情防控中也暴露出我国法律法规在疫情应急响应机制、防控救治、应急物资保障、科技支撑体系等诸多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因此,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疫情防控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具体的法律规范,与时俱进增加新规定,及时对现有立法欠缺科学合理的内容予以修订,从而强化公共卫生的法治保障。由此可见,在后疫情时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立法优化仍是值得持续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立法优化,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聚焦疫情防控中所暴露出的短板以及社会各方重点关注的问题;持续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努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而且,立法优化还需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意各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统筹与衔接。此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立法优化还应特别注重融入和彰显“同一健康”(One Health)的理念。“同一健康”也被称为“全健康”“大健康”。“同一健康”的基本内涵在于人、动物与生态系统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通过对人的健康、动物健康以及环境健康进行系统研究与采取实践行动,着力实现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