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A08
本版标题
  • 灾后恢复重建要防止因灾返贫

  • 法治政府建设不可忽视外部视角

  • 乡村振兴如何行稳致远

  • 推进乡村振兴应重视乡村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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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一句话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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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恢复重建要防止因灾返贫

◇贾玮  韩自强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自然灾害是致贫的重要原因,从世界范围来看,自然灾害所引发的人员伤亡、农业生计损失、社会动荡和民众流离失所是加剧贫困的重要因素。

因灾致贫是我国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有关部门2015年的摸底调查显示,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灾致贫占比20%。面对自然灾害,既要防止脱贫脆弱人口重返绝对贫困,也要避免自然灾害导致的相对差距拉大,造成相对贫困的加重。除了收入维度,从精准脱贫时期的“两不愁三保障”到全面脱贫后更多地考虑生活水平、基础设施、健康和满意度等综合因素,贫困的衡量标准也向多维度、多指标扩展。自然灾害会对受灾地区的生活水平、基础设施和群众健康等产生全面影响,多维度致贫压力增加。

恢复可持续生计,是防止因灾返贫的重要措施。可持续生计是个人或家庭长远的生产生活改善需要具备的谋生能力、资本积累和借助的外部支持,包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受自然灾害影响,易返贫地区的可持续生计抗风险能力较弱,受到冲击后陷入生计困难和动荡的风险较大,脱贫的稳固性较差,恢复的时间长。易返贫地区的社会脆弱性大,抗逆性差,需要政策、社会等全方位的支持,以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提高再次面临自然灾害的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