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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器械使用到身体操练:明清中国武术发展特征

◇李吉远

中国武术是一种“身体的文化”,从原始社会的人兽搏斗,历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军阵器械武艺的洗礼,到明清集拳种流派之大成,始终沿着武术自身内在诉求与规律发展。武术技术演进有从器械使用到身体操练的过程,这需要将其放在特定的武术门类和历史节点中具体分析。

明代有各善其技的名家流派。明代军旅武艺中,器械使用占有头等重要位置。何良臣在《阵纪·技用》记载的棍法有朳杈棍、东海边城棍、俞大猷棍、少林夜叉棍、紫薇山棍、张家棍、青田棍、赵太祖腾蛇棒、贺屠钩杆、西山牛家棍、孙家棒;枪法有杨氏梨花六合枪、马家长枪、沙家杆子、李家短枪;剑法尤以卞庄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主之顾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超之出手法为著名。郑若曾在《江南经略》中称“中国武艺不可胜纪,古始以来,各有专门,秘法散之四方。若召募得人,以一教十,以十教百,即刀法一艺,倭不足以当我,况其他乎?试举其略言之”,列举了使枪之家十七、使刀之家十五、使剑之家有六、使弓弩之家十四、使棍之家三十一、马上器械之家有十六。唐顺之在《武编前集》卷五亦记载有牌、枪、刀、剑、槌、简、攩、扒等。郑若曾在《筹海图编》记载有偃月刀、梨花枪、棍等。程子颐在《武备要略》记载有鞭、大刀、画戟、峨眉铲、狼牙棒、长柄斧、天蓬叉、狼筅、单刀(双手刀)、长枪、少林棍等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