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大数据与大生态深度融合
◇罗权 杨创
大数据具有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等特点,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我国非常重视大数据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应用。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出,要在公用事业、市政管理、城乡环境、农村生活等多个领域推动大数据应用。2016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对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提出了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是我国的重要战略部署。贵州不仅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同时也是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生态、大数据是贵州的战略行动。有效利用贵州大数据建设优势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大数据与大生态深度融合,是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贵州在此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
一是建立了规划与系列制度。明确提出全省环保大数据体系建设实现生态监管智能化、环境信息共享化、环境管理科学化、环境服务便民化四个方面的目标,即“12347构架”(一个中心、两大平台、三大门户、四大体系、七大应用)。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量化管理规则》《贵州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