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本土化实践
◇马德峰
我国儿童人口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但面向该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保护资源总体偏低,导致儿童在发展过程中呈现脆弱性,趋于边缘化。在此背景下,推行以儿童优先为准则的友好社区(城市)建设势在必行。令人欣慰的是,我国深圳、上海、成都、武汉、长沙等城市在这方面已经展开试点,迈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重要一步。
其一,儿童友好社区的政策倡导。自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人类住区规划署联合发起《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以来,儿童友好理念契合了城市化之中的儿童成长环境改善及其儿童发展问题之需,因而得到我国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考虑到我国城市居民家庭的人口特征,以及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的调配状况,社区成为城市服务供给的基础和关键平台。因此,试点城市先行出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社区建设方向注重应急型与发展型并行,努力做好基层社区品质提升。政策倡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购买项目等形式,达到政策、空间、服务、环境等为一体的治理格局,创建安全、包容和响应儿童需求的友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