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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非遗活态传承路径

◇杨菁华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璀璨的文化财富。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各族群众对非遗保护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建设文化旅游强区等方面,进一步发挥非遗的作用。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近20年来,广西积极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先后开展并完成了五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和八批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工作,已建立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截至2022年5月,据统计,广西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项,国家级代表传承人49位(其中40位健在),自治区级非遗项目914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936位。可以说,非遗文化是广西区内各民族扎根地方,透过长期历史实践形成的绚丽瑰宝,也是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增强文化自信的交融场域,更是推动区域文旅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