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3版:院内专刊3
本版标题
  • 增强应对极端气候的能源保供弹性

  • “破”“立”并举 构建中国历史叙事体系

  • 法学所举行2024年度首场创新论坛

  • 农发所青年学者报告考察丹麦农业收获

  • 金融所举办408期金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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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所举行2024年度首场创新论坛

 本报讯  3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24年度“创新论坛”第一讲在京举行。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宁兰以“中国妇女权利一体化保障立法新进展”为题作学术报告。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出席论坛并致辞。

莫纪宏表示,我国宪法第48条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的背景下,研讨妇女权利一体化保障问题不仅是对立法新发展的深刻解读,也是对执法、司法中如何全面和切实保障妇女权利的审视和引领,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和鲜明的时代意义。

在报告中,薛宁兰首先强调,保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两大目标,二者相互关联,不可偏废。她简要梳理了此次全面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历程,并介绍了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积极参与对该法修订工作和建言献策的情况。随后,她结合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具体条款,从权利确认、侵权预防、受害救济、责任承担四个方面阐释妇女权利一体化保障的架构、制度和规范。她认为,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突出国家责任,强化侵权预防与受害救济,进一步筑牢了“四位一体”的妇女权利法律保障机制。根据《民法典》《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有关规定,应从家庭关系建设、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惩治人口贩卖等具体问题出发,切实保障妇女人身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家庭生活权益等。我国对妇女权利的一体化保障不仅表现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全面修订,也深刻体现了我国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渐次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