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网络侵权研究与课程建设
◇杨垠红 翁立淦
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其在信息获取和价格制定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扮演着促进市场交易、增加市场竞争进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随着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平台侵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当前理论与实务界面临的新考验,新商业交易模式也对与网络平台有关的法律规则提出了新要求。故《民法典》在制定之始便已重视如何规制网络侵权法律问题,并通过第1194—1197条对部分网络侵权问题进行了规制。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将网络侵权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学生能掌握的知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从而培养出符合新技术背景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已成为我国各大院校法学院(系)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要实现新技术背景下网络侵权研究与课程建设的融合,应以教育部2021年3月发布的《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指引,在明晰新技术背景下网络侵权特殊性的基础上,探寻学术研究与课程建设有机融合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