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我国改革开放历经40年,国家治理体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干部人事制度不断深化改革以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政府治理现代化需求。公务员队伍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专业化程度直接关系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和质量。而分类管理同专业化建设密切相关,贯穿从录用、培训、考核、晋升、激励约束整个管理链条。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是实现管理科学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前提和基础。
从宏观层面看,随着经济形态更加高级、社会分工日趋精细、国际国内联动更加紧密,专业化、科学化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纵观40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有利于改革的深化、配套和改革成果的巩固。依据《国家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目前719万公务员中大约有270万将划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范畴。这支庞大的队伍主要是在基层,与本轮机构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后,人员分类入轨,将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打好基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同步,从公务员队伍结构上看人员向基层下沉。